变通星的正偏身份
变通星的正偏身份
传统八字设定变通星是按照五行的阴阳,属阳的见属阴的五行都属正星。同是阳性或同是阴性之间则设定为偏星。 比如甲见丁,丁见戊。丙见己。都列为正星的类属范围。反之甲见丙,丙见戊,丁见己,都列为偏星的类属范围。
被列属正星的甲与丁,丁戊,丙己,因为是相生的关系,故称为正生。反之则称为偏生。
在正生的关系中,被生的一方被称为伤官。从被生的一方称生它的为正印。
看下例,箭头为生的方向:
甲 —》 丁 = 伤官 [ 丁是甲的伤官 ]
丁 《— 甲 = 正印 [ 甲是丁的正印 ]
丁 —-》戊 = 伤官
戊 《— 丁 = 正印
从以上的关系来说,甲与丁,丁与戊,无非如同母子的关系。母称子为伤官,子称母为正印。如果A 生 B , 则A 就是母,B 就是 A 的孩子。这个关系最清濋不过。
接下去,丁与戊也是母子的关系。不过在这个关系中,丁是母。戊是子。用辈份来说,甲是第一代,丁是第二代,戊则是第三代。在五行阳生阴或阴生阳的定则下,母子的关系都是带有属“正”的意义。
但这个定则一旦执行,则不可避免的,第一代与第三代的关系就变成“偏”的不正常关系了。
甲虽然正生丁,丁也正生戊,但甲与戊会转化成“不是一家人”,它们的关系是“偏关系”。因为是阳性见阳性,故甲见戊为偏财。戊见甲为偏官。八子套到人事上说,就是凡事到了第三代,自己的孙子那一辈,就与自己六亲不认了,
还有,传统的六亲说,以偏财为父。第三代的孙子,即然是与自己的父亲同辈? 第三代的孙子见我如见七杀。七杀在很多的讲法里都是代表惨忍凶暴,凡看八字命局,都是先看有无杀星。
中国人不是很讲究“孝”,与讲“道理”吗?这叫我们引以为荣的八字学,如何向学者交代呢?
即然八字有变通星这个术语,而变通星的分别重点是正与偏,故正与偏的涵义就必须要特别严肃看待,不可马虎。了解了正与偏的意义,就不难看出,这种变通星体系是因为要仰合那莫名其妙的阴阳符号,它是以“符号”加上平衡论来定变通星的正偏关系,而不是看变通星之间的性质反应去设定正偏。这个体系原本的实用意义已经被牺牲掉,变成毫无意义了。
五行相生或相剋,一物生一物,一物剋一物,不能混淆。
变通星是五行干支之间的身份代表。它必须要按阴阳五行的本质对其它阴阳五行的本质所能产生的效应来设定正或偏。而并非是以五行的阴阳来设定。
以五行的阴阳设定正偏变通星,非单误用了参考点,而且还造成了许多矛盾。比如甲木属阳,癸是阴,若甲见癸是阴阳相见,故癸是甲的正印,但地支子水却是属阳,寅木也是属阳。这样,天干设定的身份跑到地支就变了。寅不是甲,还是子不是癸?若寅=甲,子=癸,则寅见子就变成阳见阳,子是偏印了。若要硬说是正印,不就是自打嘴吧了。所以传统变通星所说,都是自相矛盾的理论。这是一个不符合变通星关系的错误体系。在错误的体系下,耗尽脑汁,无论怎样转舌辨论,最后也都是白废的。真理就是真理。歪理就是歪理。只看我们的取拾。
说实在的,因为体系错误,好多的解命模式都是避免谈正偏的关系,因此变通星的正偏不过像是装饰语而已,空有名堂无作用。解命的分析过程一律都是用五行金水木火土。然后補上变通星的名称作花边。
事实上,五行只有五种元素产生互动,而十干却有十个元素产生互动,其变数并非是增加一倍,而是增加了好几十倍。看八字若只是分成自党异党两派,然后只用五行分析,其有限度则可以想像。
用十干论命,就必须明确正偏的关系,有了明确的正偏定则,才能由正偏的关系确立变通星的身份。变通星的身份明确,则相互之间的反应将一目了然。一看命局,就自然能分辨出哪个身份会有哪种反应,乃至综合关系后的互动导至的最后结局。这跟传统八字分成两派的论命法,是完全不一样的。变通星的体系照理应该是能够符合其身份而提供给我们更多有关的命运信息。不应该只是代号而已。
子江